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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有哪些?

来源:呆呆养生
第1种观点: 行政处罚权的设定权如下: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2、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设定一般有哪几种情况1、由立法机关通过制定法律直接授予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2、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即通过制定行规的形式明确行政处罚的内容;3、相关的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和法规的授权,规定行政处罚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一条 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2、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3、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一条 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行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第十三条 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规的,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规定。第十四条 地方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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