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时间
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3月8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文化公共服务场所和体育旅游场所,包括歌舞厅、KTV、游戏厅、网吧、演出场所(单位)、文博单位、A级景区、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和旅行社、体育馆等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实现“全覆盖”。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加强娱乐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强化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和安全管控,并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防电气火灾、人员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内容
(一)加强文艺演出等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加强文化站、村级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场所安全检查、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针对大型文旅活动,重点对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和营业性演出活动方面,检查是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防踩踏、防暴恐等应急处置措施。依法规范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严格审查演出场地使用证明、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等,对重点营业性演出活动要加强现场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二)开展歌舞厅、KTV、游戏厅、网吧、演出场所(单位)等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检查各人员密集公共娱乐场所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建筑物的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网络规范管理检查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加强我市文化娱乐经营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检查。加强节日期间大型文化演出活动的审批和监管工作,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
(三)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三电”设施设备、乡镇无线发射台站安全检查,加强广电设施保护宣传,落实广播电视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协调、消防等有关部门,打击破坏广电设施的违法行为,确保我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四)加强文物单位、文物建筑防火、防盗、防雷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情况,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检查,并落实整改。
(五)加强旅行社和导游安全督查。一是重点监管旅行社和导游带团的火灾防范工作。督促检查旅行社把好“制度关”“合同关”“保险关”和“宣教关”。督查旅行社落实各项旅游安全工作制度,如督查有关管理人员及员工是否经过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方面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落实旅行团组织行前安全说明会制度、行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抽查向旅游者发放《游客安全须知》等资料情况;二是督查持证合法经营情况。督查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的标牌、许可证、营业执照、备案登记证悬挂以及经营档案管理情况,严厉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旅游企业以不合理低价组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行为;三是督查开展先前安全宣教情况。排查是否开展了相关的“出境游安全风险提示活动”“出境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出境游保险保障提升活动”等活动,进一步健全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制度。
(六)加强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安全监管。要主动协调、配合安监、消防、交通、食药监、质监、等部门,加强安全机制建设的督查。重点督查有关管理人员及员工是否经过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方面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应急灭火疏散预案并落实演练;特种设备是否按期年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日常防火巡查登记本是否落实到位,重点部位是否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加强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督查。重点督查游乐区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可用,是否落实特种设备专业资质单位定期维护保养;企业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气线路、电器设备是否保持良好状态,是否超负荷使用。加强主要公共场所畅通性督查。重点督查重大公共场所的安全疏散出口、通道和安全提示警示牌是否满足疏散需要,各通关和出入口是否保持畅通。加强食品安全督查。重点督查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情况,督查食物是否按标准贮存、加工、存放和保鲜,餐饮具消毒和保洁措施是否到位,从业人员是否接受食品安全常识教育培训,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等。
(七)强化A级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安全监管。按照“综合监管”和“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主动协调、积极联合应急管理、消防、住建、市场监管、、交通、海事等部门,加强对旅游景区的天气预报、预警和游船的安全防护等措施,确保游客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对高风险项目进行评估、监测、巡查,建立值班、报告、应急处置等制度。重点加强船舶、漂流船、航空器、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项目的督查。通过开展高风险项目的“登记备案活动”“落实监管责任活动”“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等活动,进一步消除高风险项目安全隐患、消除高危人群参与活动风险,有效保障广大游客生命安全。加强景区管理机制督查。通过开展景区“最大承载量治理活动”“游客流量控制督查活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流量控制和管理,引导游客理性游览、秩序游览、安全游览,保证节假日游客集中时不出现拥挤、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机制督查。重点督查工作人员是否了解防灾、避灾的一般知识。重点监督检查汛期隐患警示标志设立情况,设置是否符合要求、适用,警示内容是否通俗易懂,是否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督查是否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游客拥挤疏导及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演练。
(八)加强办公场所火灾防控、防爆反恐、安全隐患排查、局机关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提高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严查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加强电动车安全监管。要按照《广西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加强各单位办公场所、住宅区电动自行车棚、车库建设,设置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短路保护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桩,并配备相应消防器材。要按照网格管理要求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协调、配合社区工作者、基层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占用通道、违规充电。对检查发现在建筑内的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
四、检查方式
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工作职能领域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查。
五、检查组成员名单及分工
第一组
组长:陈兆联
组员:市场管理股、执法大队、体育业务股、广电传媒股相关人员
检查领域:营业性演出活动、旅行社和导游方面、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三电”设施设备、乡镇无线发射台站、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联合、消防大队检查)。
第二组
组长:莫继创
组员: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股、宣传推广股、执法大队相关人员
检查领域: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星级乡村旅游区、A级景区(联合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检查)。
第三组
组长:方敏芝
组员:局办公室、文化文物股、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相关人员;
检查领域:局机关办公场所、文博单位方面、大型群众性活动和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和政治自觉,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排除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扎实推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制定方案,落实检查。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针对性检查方案,着力预防、综合施治,深查隐患,强力整治,多措并举,认真组织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忌走过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注重整改,消除隐患。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原则上立即整改,最迟要在20xx年春节前整改到位。各有关单位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或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隐患的安全防范;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采取紧急措施,责令其停业停产整改,要盯住不放,实行动态监管、跟踪督查。对屡教不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处理。
(四)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制度。春节重大节假日期间要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积极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五)要认真做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结工作,并将大检查工作总结和《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问题清单》(附件2)、检查记录、检查相片等材料于20xx年3月1日前报局市场管理股。
一、检查时间
从20xx年1月24日开始至2月14日结束。
二、参与人员
团洲乡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全体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三、检查方式
(一)自清自查阶段(20xx年1月24日—1月26日)
各村(社区)、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村(社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由各办点负责人任组长,各村安全信息员为资料员;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安全负责人为资料员。检查情况要详实记录,检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总结及时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
(二)综合督查阶段(20xx年1月27日—2月14日)
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由、乡长分别任正、副组长,分管负责人为资料员,其他安全会成员单位为成员,定于1月27日至1月30日对全乡各重点企业、单位、场所进行综合督察;按照分工分线,办点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带队,责任单位负责对接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牵头协调方案制订,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进行督查,督查的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具体责任分解见附表),并将检查方案和检查情况及时报乡安委办备案。
四、检查内容与重点
(一)检查内容
主要是“五查五看”。一是查国家、省、市、县、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看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和人员配备、活动开展情况;三是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看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四是查安全生产的设施设备,看是否按标准配置到位、是否完好无损;五是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安全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等,看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事故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二)检查重点
1.道路和水上交通、校车、建筑施工、电力以及烟花爆竹、加油站、甲醇加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业和场所。
2.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3.各类集贸市场、商场、学校、医院、门店、车站码头、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
4.工商贸企业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作业场所。
5、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情况。
6、消防安全及重大火灾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对联点的'区域、领域、企业采取“看、听、问、议”等方式开展明查暗访,深入了解各村(社区)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为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指示,各村(社区)、各单位及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牵头部门要具体负责,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检查工作要做到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漏隐患,不留死角。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村(社区)、各单位及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和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做到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重点抽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落实“一单四制”工作要求,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
(三)认真整改,严格执法。各村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近期和往年同期所发生事故的特点,着重组织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形势严峻的辖区、行业和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要做到全面细致,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监控措施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除进行曝光外,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四)强化责任,信息畅通。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对安全生产检查走过场、搞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并作为事故问责依据,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倒查责任。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和处置事故,并及时将情况按规定按程序如实上报乡、和乡安委会,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藏安委办[20xx]79号)文件要求和10月12日何文浩副在自治区安委会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主要领导同志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安排部署,深刻反思事故带来的惨痛教训,切实做好我县安全生产巡查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认清形势,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季度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攻坚阶段,也是事故多发期,各种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明显增多。同时我县各类工地均进入年末停工期,赶工期、超进度时有发生;农牧民外出朝佛,学生离校返家,民工返乡,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及冬季森林火灾的高峰期,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比较突出等特点,各乡(镇)、各行业部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要求,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针对安全生产形式特点,以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巡查为出发点,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检查。
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查问题、促整改”为目的,覆盖七个乡(镇)和部门,覆盖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等行业领域;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一)持续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今年1-11月份我县虽然未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但从总体上看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不容乐观。因此(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认真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国道562、县道714、和各乡村道路的路面管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客货混装、无营运资质、无证驾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临水、临崖、急弯坡陡处等危险路段和事故易发路段的隐患排查工作,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路段要加强路面巡查力度,以铁面执法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针对安全风险和事故规律特点,突出对事故易发、基础薄弱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开展非煤矿山、危化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涉爆粉尘等领域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三)提前谋划重要节点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工作。
11月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在拉萨召开。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最后一个月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同时,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提前部署森林防火、草原防火工作;提前抓好文物古建防火安全措施,盯住区域火灾隐患,密切防范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提前部署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停工停产前的全面安全检查。
(四)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
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继续持续工作连续性,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履行好“三个必须”职责,抓住隐患、强力推进整改,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性、行业性、专项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确保年初既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三、加强宣传,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公布联系方式,受理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应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反映迅速、高效、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执法。岁末年初我县人流、车流日益增多。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各种防范措施,集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加强应急值班,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危化品经营场所、仓库等重点部位的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切实做好日常安检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员登记,严防各类人为引发的安全事故。二是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切实抓好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及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以便于挂牌督办。三是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手机、值班电话畅通,一经发现各类隐患,要及时排除,及时上报,严禁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的现象发生。
冬季,是火灾高发季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学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特别是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切实增强校园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高度警醒,克服麻痹思想,加强分析研判,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切实从责任、制度、措施、人员、保障等方面抓好校园防火工作,全力筑牢火灾防控“底线”。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意识能力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工作会、专题会、班会等时机,强调防火安全重要性;要结合学校开展“11.9”消防安全月系列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贴近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微信、微博、微视频等“微平台”和“自媒体”消防宣传作用,加强消防引导,构建“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共同构建和维护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三、全面安全自查,落实隐患整改
请各单位及时组织一次本单位责任范围内消防安全隐患的“拉网式”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单位内部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共同解决,同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夯实火灾防控基础。请各单位将自查情况于11月20日(周一)16:00前报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科。
四、落实工作措施,强化日常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各项防范措施,强化日常管理,特别是:
(一)办公和教学区域不得使用大功率发热电器,下班时要关闭电脑、空调、饮水机等各类用电设备,做到人走断电,以防设备长时间工作造成短路,形成安全隐患。
(二)实验室要对实验仪器设备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完善基础台账;做实验时要有专人看护,对24小时运转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监管,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有故障、老化等)的仪器设备要停止使用。
(三)要切实加强学生使用电器的管理,要严格做到人走断电。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磁炉、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应立即没收;在使用手机、电脑等充电器时,必须保证使用合格产品,禁止使用“三无”电器;充电电器都必须摆放在桌面上,严禁摆在被褥或衣物下方;学生宿舍使用电热毯必须做到严格审批,不使用时严格做到关闭电源并拔掉插座。
(四)后勤管理处应加强作业人员监督和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施工现场和工人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还应进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安全因素。
(五)各消防控制室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加强消防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全校消防安全。
五、明确责任要求,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责任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职责;学校将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终安全稳定考核的重要内容,保卫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深入、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积极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特此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局面,结合实际,经镇镇研究决定,从20xx年1月22日到2月3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一步促进各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立足于除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机制,不断强化监管,有效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1月22日至1月25日)。组织各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调查,按照生产方式、经营范围对各相关单位或实体进行摸底,登记单位或实体名称、生产方式、经营范围、安全措施等信息,并建立调查台帐。
(二)实地检查阶段(1月26日至1月29日)。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全镇各有关企业、实体进行实地检查,重点察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对存在问题进行详细登记并要求停业整改。
(三)落实整改阶段(1月30日至2月3日)。各存在问题的企业或实体必须按照要求停业整改,并将整改进度采取日报制报告给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求整改落实到位。
三、检查内容
1、镇域范围内烟花爆竹、液化气等危险品的运输、贮存、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措施情况。
2、镇域范围内农民建房、建筑维修、河道采砂、水利维修加固工程等安全作业情况。
3、镇域范围内主要通道、村道及交通节点等交通安全运输条件情况。
4、镇域范围内商店、超市、学校、卫生院(所)、群众聚餐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
5、镇域范围内农业生产、森林防火、生活用火、电路老化等易引起消防全安事故的防患情况。
6、镇域范围内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我镇成立了由詹敏同志为组长,张星、袁小华、刘小明、刘啸、黄霞、程小松、杨为华、刘新保、乐建军、戴鸿星、彭凯、潘鹏等同志为副组长,熊冲、杨伟(大)、涂金勇、杨伟(小)、付文清、雷求斌、黄世平、龚家辉、刘松平、陈俊、陈辉庭及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长埠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管业务及蹲点进行责任分工。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小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小松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日常工作。
(二)广泛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要抢抓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机,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宣传栏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及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检查活动中来,提升群众防范意识,逐步形成群众自我监督管理机制。
(三)强化巡查监管。镇村两级要成立专门的'巡查队伍,各巡查人员加大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企业和实体经济组织进行巡查,形成每月一小查,每季一大查机制,及时、科学、准确地发现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要求相关企业或实体经济组织停业并采取急救措施,及时向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认真落实整改。安全生产相关企业或各类实体经济组织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条件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应该依法给予关闭取缔。对大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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