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规和行政规章的区别有哪些
1、行规和行政规章的区别如下:
(1)行规调整的对象一般是行政管理领域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原则性以及意义重大的问题。行政规章的调整对象则限定在行政管理领域中某些特殊的、局部的、具体的问题;
(2)行规的制定主体是我国的,而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或是的组成部分,或是地方;
(3)行规则是制定,而行政规章是适用于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这些部门自己发布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条
各部、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的行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二、行规的效力是什么
行规是指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和法律,按照行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由于法律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因而还需要由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规就是对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一种主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