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不带安全带的扣2分。根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扣2分。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