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陪嫁和彩礼钱具体分割原则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协商一致、公平合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2、对于陪嫁财产,如果离婚时未达成协议,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财产情况和离婚原因进行判断和处理,一般按照离婚时女方财产的原值或增值部分的一定比例进行分割;
3、对于彩礼,如果离婚时未达成协议,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财产情况和离婚原因进行判断和处理,一般按照离婚时男方财产的原值或增值部分的一定比例进行分割。
彩礼钱不返还范围如下:
1、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
2、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赌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综上所述,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建议当事人在离婚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的意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