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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离婚协议书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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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否能变更和修改,必须是两个人已经离婚了为前提。

双方已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或者人民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因为此时协议书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有关规定;

双方达成协议当然是可以修改的,这是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基于合同编的规定可以修改的条件,前提是双方都同意修改。

法定可以修改的情形就是在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一年内发现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去起诉变更离婚协议书。

一、净身出户和离婚后反悔要怎么办

净身出户离婚后反悔,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二、子女抚养权通过公证是否有效

公证不是抚养协议生效的条件,只要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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