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是可以去外地的,但应当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批准的不可以去外地。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一、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1、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3、人民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条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