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案件不是到就收监,而是在判决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后才进行。刑事案件到后应该是进行审理,而不是对犯罪嫌疑人直接收监。收监是指关进监狱。羁押罪犯的机关在收到人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法律客观:
《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机关,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监狱法》
第十六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人民的起诉书副本、人民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
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
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