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能否得到一岁孩子的抚养权的。且必须具有如下情形,才能优先取得子女抚养权: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等。
一、抚养权何种情况下会给男方
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二、什么情况下男方没有抚养权
下列情况下男方没有抚养权:
1、男方没有经济来源;
2、男方生活上有恶习;
3、男方具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疾病;
4、有男方经常侵害小孩的证据;
5、男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
6、女方已经绝育,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三、男方怎么争夺到孩子抚养权
当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女方争取到的机会比较大。二周岁以下的孩子,考虑到年龄较小,需要母亲更多的照顾和关爱,原则上会将抚养权判归女方。但是也并非绝对,若出现某些情形,男方也可获得抚养权。
对于二周岁以上的孩子,如出现以下情形,男方争取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更大:
(1)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2)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3)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还处于生育期的;
(4)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5)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的;
(6)双方分居时间较长,分居期间孩子一直随男方一起生活,孩子已经习惯了现有的生活和成长环境,贸然改变会对孩子成长形成不利影响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