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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管制是指什么

来源:呆呆养生

一、判处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具体如下:

1、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可不予关押的犯罪分子。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为犯罪尚不构成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剥夺自由的刑法,但又需要对犯罪分子人身加以,给予一定刑罚的,可以判处管制;

2、对犯罪分子不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仍可以保持与社会的正常交往,既可以进行不离开工作岗位,也可以不离开家庭,只需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即可;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其劳动、迁居、工作等要受到机关的管束;

4、管制由依法判处,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其他机关、单位、团体、个人均无权决定及执行管制;

5、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可以自谋生计,且在劳动中同工同酬。

二、管制的内容包括:

1、管制的对象;

2、管制的期限;

3、管制的执行;

4、管制的要求:

(1)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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