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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被单位扣除,劳动者如何维权?

来源:呆呆养生

劳动者工资被单位克扣,可通过协商、请求支付令、调解、仲裁等途径维权。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按拖欠额的50%至100%向劳动者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未按约定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费、不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形,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一、劳动者工资被单位克扣怎么办

1、劳动者工资被单位克扣,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的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直接向人民请求支付令;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他。

2、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二、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赔偿

1、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资发放给劳动者。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照拖欠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到一百向劳动者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结语

劳动者工资被单位克扣,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请求支付令、申请调解或仲裁等方式维权。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寻求调解或仲裁,并在不服仲裁裁决时向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单位按拖欠金额的50%至100%向劳动者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不支付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等情形,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并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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